地下工程防火规范有哪些

如题所述

地下室施工的防火要求 地下工程施工中除遵守正常施工中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还应遵守以下防火安全要求: 1) 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直接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配电箱应采取防水措施,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 2) 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离长应适当增加出入口的数量。施工区面积不超过 50m2,且施工人员不超过 2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3) 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 100人不小于 1m的净宽计算。每个出入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 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m。 4) 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机具。 5) 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马道 (楼梯)、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火灾事故照明灯在上述部位的最低照度应不低于 5lx(勒克斯)。 6) 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易过大,距地面高度应为 1! 1.2m,标志灯正前方 0.5m处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 1lx。 7) 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投合。 8) 地下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可以与施工用水管道合用。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设置消防用水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轻便消防器材。 9) 大面积油漆粉刷和喷漆应在地面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内部进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过多,同时在粉刷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加强通风。 10) 禁止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在地下工程内部使用及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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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7
1.地下商业建筑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地下商业建筑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地下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和排烟设施。
4.地下、半地下商业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5.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设置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1)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下沉式广场的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3.0m且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80。
3)应设置不少于一座宽度不小于2.0m直通地面的室外疏散楼梯。
4)开向下沉式广场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可计入疏散总宽度,但该宽度不得超过通向下沉式广场各防火分区总人数一半的计算值。
(2)设置避难走道。
1)避难走道与相邻防火分区间的墙及前室隔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各防火分区进入避难走道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2的防烟前室,前室内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
3)避难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的一个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度之和。
4)避难走道各部分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
5)避难走道的防烟、消火栓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技术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
(3)设置防火隔间。
1)防火隔间内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常开式甲级防火门洞口宽度不应大于2.4m,防火隔间相邻区域间距不应小于5m。
(4)设置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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