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统计法实施细则里的第三十三条说:"企业事业组织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可是统计法里二十七条里没有列什么违法行为啊,说的是"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啊!!这是怎么回事啊??我看不懂了,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