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2-04
应从以下几方面来了解工程监理的内涵:
1)监理的定义。
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第737号文)明确提出:“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可见,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是受项目法人委托进行的;监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监理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项目管理的范畴。
2)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3)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
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建设工程监理按监理阶段可分为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设计监理是在设计阶段对设计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设计质量和时间等目标满足业主的要求;施工监理是在施工阶段对施工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施工安全、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满足业主的要求。
4)监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由此可见,国家从法律上明确了监理制度的法律地位。
第2个回答 2013-12-04
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是中国首个引入环境监理制度的重点国债项目。从2001年至今,来自中国水利部 的50多位环境监理工程师在长江千里大堤上日夜奔忙,确保了这一工程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
“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是指长江一、二级堤防和重点堤防中的穿堤建筑物、基础加固和防渗处理、抛石固基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工程,工程总投资近64亿元人民币。为了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动工之初,国家环保部门就在强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对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随后尝试引入了国际通行的环境监理制度。
2001年,受长江建管局的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监理中心,长江水资源保护科研所联合组建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环境监理站”,50余名专职监理工程师从此活跃在长江中下游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1000多公里长的干堤上,承担了20个在建工程项目74个标段施工期保护现场全程监理工作。
这些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颁布和批准的环境保护法规、环保设计文件的要求,监督工程及工程影响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并行使水质保护、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噪声控制、血吸虫病防治、弃土处理、珍稀水生动物保护、施工迹地恢复、人群健康等监理权利。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对工程项目的款项有签字权和否决权,这在以往工程中是前所未有的。
日前,“环境监理站”对整个工程中的16个主要项目的水质和4个地区的噪声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长江堤防隐蔽工程”的施工对长江水质及取水口水源地水质未产生明显影响,被测施工段场界噪声值完全符合标准。
中国环保专家、国际水资源协会会员方子云这样告诉记者:“环境监理的引进,不仅对施工区的人群健康和生态环境起到保护作用,更能促进工程建设整体监理水平。造福人类的工程更要重视与自然的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