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17
1、即使是在试用期间提前离职,也需要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且需要继续工作至三天届满。
2、公司不给离职单并不是你可以直接离开的理由,因为你无法证明你的直接走人是因公司的故意刁难造成的。且你也没有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3、试用期内离职与合同期内离职是不一样的。试用期内属于双方的磨合期,既是单位试用你,也是你在考察单位。且试用期内你的直接走人,并不会给企业造成多大损失,可以扣除法定的三天提前通知时间,但不能扣除全部已工作期间的工资。所以单位一分钱不支付,是没有道理的,显失公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18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口头通知公司(最好有证人)就行;把家中的事办好了之后(一年之内),再来讨论工资的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向仲裁申请、向法庭申请支付令等等。
第3个回答 2012-10-17
试用期的员工也是员工啊,不知道你签合同了没有,如果签了就不好办了,如果没签,可以去找当地劳动部门。
第4个回答 2012-10-18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纵横法律网-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张维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