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90年进入一事业单位,96年此单位在湖南省社保局为我办理了养老保险,之前这段时间为视同缴费,后因单位不景气,我离开后又进入了另一企业,该企业为我在长沙市办理了养老保险,我现在想将两份保险合并,但长沙社保只同意转入我缴费部分,视同缴费的部分没办法转入,这样我就少了6年的缴费时间,请问这样是不是合理的
在转移社保关系时,我们需要注意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都需要满足之后才可以转移社保关系,不然的话,就可能会出现无法转移或者转移不成功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