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衣38码,是155/80A。国家标准规定不同尺码之间的换算对应如下表所示。
《服装号型》规定,服装上必须标明号型,表示方法是:号/型。
号型标志就是服装规格代号,如上衣165/88A,适合高165cm,胸围88cm左右的人穿用。该标准允许在“号/型”标志下面或在吊牌上,附加服装规格。
如165/88A下面标上72×110,分别表示衣长72cm,胸围110cm。A表示人体净胸围与净腰围之差数在16~12cm。关于体型分类,GB1335将其分为四类。其中,A为一般体型,B为微胖型,C为胖体型,Y为胸大腰细体型。
扩展资料:
从1992年4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施统一的GB1335-1991《服装号型》国家标准,它是由纺织工业部制定、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为此,原来的GB1335-1981服装标准即行废止。
全国服装的统一号型所说的“号”,是指人身高的厘米数,它影响到的部位是衣长、袖长、裤长;所说的“型”,指的是人的体围厘米数,它影响的部位是腰围、臀围。一个人只能使用同一个“号”,而不能使用同一个“型”,因为上衣和裤子的“型”必须分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