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
追答山东省只有青岛市有这方面的规定:
山东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及其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七条 ……(省略若干字)
参保人出院带药量一般不超过7天,慢性病不超过30天。超量带药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山东省的有吗?
我是滨州市的。
山东省级的规定只有关于新农合的,而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09]5号):
对参合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7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15天用量。
2.山东省省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贯彻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梯度用药,合理配伍,不得滥用药物。对参合农民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