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求助

我父亲在一工地上打工。老板是个包工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别的手续。等于说什么手续都没有。就连发工资都是老板说多少钱就多少钱。直接把钱给你连个什么签字都没有。老板也不去办工伤认定。现在出了工伤老板只同意把人治好就什么都不管了。现在我想该如何申请赔偿。
注:我父亲是头颅骨粉碎性骨折,伤及神精系统,现在出现癫痫。前期手术割去骨头和清除骨渣,后期为用钢板当做骨头填补缺陷。现已出院。

可以请工友或同事做证。

一、工伤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二、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工伤得到了认定,劳动关系也就得到了确认。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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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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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0-09
你好!你碰到了一个很普遍的难题!
你现在只能通过包工头承包的工程项目的项目部的上面公司或者企业,由他们帮助你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协商处理了!非常辛苦也非常困难,但是,只能这样了,包工头要从他们那里拿钱的,你去一次,他们也许不会理你,你只能多去多跑,多说困难,多诉苦,赢得他们同情,然后帮助你从包工头那里把钱扣下来给你!实在不行,只能向法院起诉打官司了!
第3个回答  2012-10-10
对于你父亲的受伤情况,确实挺严重的,深表同情。
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你可以这样去解决,先搞清楚这个工地是建私人的房子还是什么公司承建的,如果是私人的你就到当地法院起诉包工头,如果是什么公司建设或承建的,那你就到当地的劳动局找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就去做伤残等级鉴定,等级有1(高)-10(低)级,作出伤残等级后老板就要按照等级标准赔偿你父亲应得的费用。首先你看下这个包工头是私人老板还是开公司的(目的就是要搞清楚有没有营业执照,也叫有无资质,因为假设你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劳动局的工伤科就会问你这个招用你父亲的人有没有资质就是所谓的营业执照),如果没有那你看看把工程发包给这个包工头的老板有没有营业执照(资质),总之以此往上类推,发现没有营业执照的老板就找上一个老板,总有一个老板是有营业执照的,若发现都没有就去法院起诉包工头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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