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对待儒学的态度是什么

如题所述

由于向秦始皇提出焚禁诗书的建议,李斯在古代被视为儒学的罪人。但是,李斯这位秦王朝的开国宰相,与儒学之间并非只存在简单的对立关系。
  李斯的老师为战国时代最后一位大儒荀况。《史记·李斯列传》记载了他告别乃师时所说的一段话:

  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这次告别发生于李斯“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的时候。从《史记》的这一背景交待,我们无庸置疑,李斯向荀况这位大儒所学实为儒家的帝王之术。而且,李斯此时已是“学已成”,也即完全掌握了荀况所传授的儒学要义。
那么,李斯在以此为起点迈入当时政治舞台的中心秦朝廷以后,他从荀况那里学来的帝王之术在他的政治实践中是否得以贯彻实施呢?
习惯于从儒法对立的思路来考察历史的人对此大都持否定或漠视的态度。然而,如果我们对李斯辅佐秦始皇成就帝业的政治方略进行客观考察的话,我们不难发现李斯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执行了儒家的治国方略,即所谓“帝王之术”。
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对李斯与儒学的关系有一段论述:

  李斯师事荀卿,渊源孔孟,其所建议创制,大体皆本儒家精神,而对于黜百家、倡儒术,未肯公然主张,而必留待汉武帝董仲舒君臣去做,谅不是为了避讳,乃是由于统治经验不够。①

  李斯的潜意识中是否有过黜百家、倡儒术的考虑,我们不敢肯定。但这里说李斯在政治上的“建议创制”,“大体皆本儒家精神”,则可以说是发前人讳言之秘。
我们在此不准备讨论李斯的政治主张与他所接受的儒学教育之关系,只考察儒学教义对他文学创作的影响。
诚如鲁迅所说:“秦之文学,李斯一人而已。”②作为秦代文学之一人的李斯。其作品以秦始皇统一天下为界,分为前后不同的两个时期。他在文学史上影响最大的作品《谏逐客书》作于秦王政十年(前237)。其时距秦朝统一天下尚有16年,严格说来不能算作秦代文学。从其风格来看,也带有战国策士文章的鲜明色彩.文彩斐然,富有纵横家的气势。但就其核心思想而言,儒家学说的痕迹仍极明显。文章之总结部分有云: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流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这一段议论可以说是全文的理论基石和论述旨归。其中“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以及“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等思想显然属于儒家学派。而此处作为君主旗帜的五帝、三王无疑也是儒家理想中的圣君名号。由此看来,司马迁说李斯从荀卿学帝王之术的说法决非无稽之谈。
  从现存李斯作品来看,就数量而言,以作于后期的为多。而后期作品又明显分为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的作品分别以两种不同的文体为代表。
第一阶段为秦始皇在位时期。李斯的作品主要为刻石文。李斯辅佐始皇削平群雄,一统天下,两人均为取得的成功而得意,也为如何巩固已取得的成功而忧虑。为了向统一不久的各地臣民宣示天子的威严,秦始皇偕同李斯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巡游,在所到的很多地方都立下了石刻,以“颂秦德,明得意”3。石上所刻之文都出自李斯之手。这些刻石文几乎都由四言韵文构成,而且多有三句一韵的情况,说明作者在写作是时颇具匠心并有意标新立异的。如始皇即位之二十八年(前219)东游泰山时所刻石: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廿年有六,初并天下,罔不宾服。亲巡远方黎民,登兹泰山,周览东极。从臣思迹,本原事业,祗诵功德。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训经官达,远近毕理,成承圣志。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后嗣。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

刘勰在《文心雕龙·封神》篇评论这篇刻石文说:“始皇铭岱,文自李斯。法家辞气,体乏泓润,然疏而能壮,亦彼时之绝采也。”这个评价,应该说有深刻而中肯的一面。既没有引经据典,也不言奉天承运,只是直接了当地宣扬皇帝的文治武功,但口气却是极为自信,不容人置疑。“体乏泓润”和“疏而能壮”确乎辩证地概括了这篇铭文的艺术风格。但是,从政治理想的角度来看,李斯从荀况那里继承的儒家精神在本文中仍有明显的反映。诸如“昭隔内外”、“男女礼顺”、“贵贱分明”、“专隆教诲”、“不懈于治”、“大义休明”乃至“作制明法”等,无一不是从孔子思想演化而来。法家辞气所宣传的实为儒家教义。
  李斯传下来的石上铭文颇多。一般认为上面所引泰山石刻及琅邪台、之罘、东观、碣石、会稽六篇载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的最为可靠。这些刻石文虽然都有夸大始皇功绩的成份,但其政治主张与儒家相矛盾的极少。如《琅邪台刻石》,这是李斯刻石文中较长的一篇。文中“功盖五帝,泽及牛马”的说法,在古代其他朝代不多见,但类似的虚美之词在其他朝代的公文中还是有的,只是口气没有这么大而已。有人据此而批评此文“美化了秦的暴政,成为历史的笑柄”,这似属无谓的纠缠。置此不论,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与李斯早期所作《谏逐客书》中视五帝三王为君主旗帜相比,这里“功盖五帝”之语虽然对五帝颇为不敬,但并没有否定五帝作为君主楷模的地位,不然也不会用五帝来与始皇对比了。由此可见,荀卿帝王之术的影响在李斯头脑中实已根深蒂固。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儒家所重视的“圣智仁义”等道德规范在这里也被大书特书,再三致意。
李斯后期创作之第二阶段为秦二世在位时期。他的作品主要为上给秦二世的奏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在最后一次出巡途中病死。李斯在宦官赵高的要挟下,与赵高一起立始皇少子胡亥为帝。胡亥是一个尚未懂事的少年,以致后来赵高竟然敢于在他面前玩弄指鹿为马的把戏。对于李斯这位长期与秦始皇君臣相得的宰相来说,如何与这个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小皇帝打交道,实在是他平生所遇到的最大政治难题。胡亥最亲信的人是以前经常见面的赵高,对于李斯等朝廷大臣本来没有什么接触,当然谈不上任何信任。长期受到君主信任的人,一旦失去这种信任,而不甘心因“一朝天子一朝臣”而退出权力舞台,他必然会为赢得新君主的信任而对自己的过去予以彻底的否定。
  为了迎合胡亥狂妄偷乐的心理,李斯在陈胜、吴广的义军席卷中原之时,向胡亥上书“行督责之术”。在这篇上书中,李斯一反过去理智冷静的风度,片面地向胡亥建议行申、韩督责之术,并且首次在文章中明确向儒家宣扬的仁义贞节等道德概念挑战。文中说: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淫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后能灭仁义之涂,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掩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

  这是全篇奏折中在理论上最为关键的一段。李斯认为,只有做到这样,才“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在李斯看来,申、韩之术及商君之法与儒家伦理是完全对立的。这种观点是否正确,我们姑置不论。据《史记》的说法,李斯上书的结果,“行督责益严”,以至“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者为忠臣”。这种天下大乱、人人自危的局面无疑是李斯不愿看到的,也是与他在刻石文中宣扬的政治业绩相违背的。因此,李斯这篇因“重爵禄”、“欲求容”而上的奏书,不仅不能代表李斯一贯的思想主张,反而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李斯虽然因维护秦始皇之绝对皇权而采用了法家学派的某些突出君主权势的做法并使尊命所作的刻石文具有刘勰所说的“法家辞气”,但在他的内在思想中却与申、韩等典型的法家人物保持了相当大的距离,不然他也不会将申、韩学说与自己一向重视的儒家伦理如此绝然对立。换句话说,在李斯的内心深处,原是极力倾向于儒家思想,并对申、韩学说颇有不满的。
  这次政治投机并没有改变李斯在政治上的恶运。由于受赵高诬陷,李斯被投入监狱。他在狱中仰天长叹,发出“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为计哉!”的怨叹,并把自己与关龙逢、王子比干、伍子胥等前代忠臣相比。同时,由于在政治上已经绝望,他对二世胡亥的政治作出了批评:

  且二世之治岂不乱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宫,赋敛天下。吾非不谏也,而不吾听也。凡古圣王.饮食有节,车器有数,宫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故能长久治安。今行逆行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共殃;大为宫室,厚赋天下,不爱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高为佐,吾必见寇至成阳、麋鹿游于朝也。

  这段话充满感情色彩,对二世胡亥的批评所持之标准又回到儒家的轨道。不过,由于这段话并非李斯的书面文字,我们不能确定它没有经过司马迁的加工。但是,我们可以相信它反映的是李斯当时的真实想法。《史记》在这段文字之后紧接着记载了李斯在狱中所作的平生最后一道上书: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候,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

在这篇以认罪之名行“丑表功”之实的上书中,李斯列举了自己最为得意的七大功劳。这七件功劳中,除了第一和第六两件,其余五件可以说都是儒家为政原则的体现。在《论语》、《孟子》等书中,孔子等儒者对这些原则都作出了明确的论述。即如第五条关于统一度量衡的问题,一般被视为李斯的创举,但《论语》中已载有“谨权量,审法度”的话④。人之将死,其言也哀。李斯对儒家学说的忠实态度已无庸置疑。
  至此,我们似乎还有必要回过头来讨论一下李斯辞别荀况时的那段自我表白。这段表白由于李斯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对功名富贵的渴望而被后世的儒者所诟病。其实,从孔子的思想来看,儒家的人格理想与功名富贵并不是对立的。孔子曾说过:“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5还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6在政治清明的时候,孔子认为贫贱是一种耻辱。后世的儒者为了沽名钓誉,将富贵予以简单否定,是不符合孔子之原则的。而且,从历史上的情况来看,那些言不及利之徒恰恰是利欲薰心之辈。而李斯与后世儒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没有在这方面说假话。正因为如此,他的《谏逐客书》等作品比后世儒者的文章多一些被刘勰简单地称之为“法家辞气”的壮直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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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7
他的老师是儒家的荀老夫子,本应承续儒学,但因为他自己的仕途目的,在设计杀害师兄韩非之后,他自己却成了王霸之术——法家的忠实代表,最后参与焚书坑儒,试图终结儒学。他认为儒学虽博大精深,也远迈“以礼治国”的表象,但无法迅速强国、见效,自然也不利于他用来求取功名。 就是这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07
焚书坑儒的发起人之一,李斯和商鞅一样是法家代表人物。
很排斥儒学(当然了,这是为了满足秦统治需要)
第3个回答  2012-10-07
韩非和李斯是师兄弟,师承大儒荀子。比较奇怪的是两人都是师从儒家,最后却都成了法家的代表。所以李斯不是支持儒家
第4个回答  2012-10-10
做为法家的代表 对儒家 当然是以打击为主了~~如果想了解更多的话 推荐可以去儒森书院国学文化培训学校咨询一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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