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2-10-06
从你的问题中可以看出法院制作了《调解书》应符合《民事诉讼法》以下八十九条的规定,调解收经双方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说的已经生效,应是以下九十条的情形,这几类不用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了即具有法律效力。具体祥详看一下法条。
第八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一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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