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经费出入近2000多元,有的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发票,剩余的没有发票,换届之后发现经费与账目对不上,同时社团并没有支出那么多钱,于是找前任社长对质,他不能够说出经费去向,后其用社团自用收据,补了3000多的,是用于复印资料。可是大家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请问该收集那些东西,证明经费被私用,如若其不承认,该怎么处理?
拜托各位高手。。。
请问需要哪些资料?
我们是否需要向所有社团委员询问是否使用过经费的情况?
另外需要些什么证明?
你们这个问题很麻烦。
1、中国的大学一般都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所以无法进行诉讼;何况案值也打不到诉讼立案标准。
2、不同大学社团的制度都不一样,而且一般都不完善,所以除了问题往往很难解决。
所以我建议你们复杂问题简单化,直接向上级举报,并把目前已经掌握的资料上交就行了。中国的大学经费一般都是主管单位拨款的,”花谁的钱,谁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