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我家一亲戚(男29岁)因交通事故身亡,经交警部门调解对方赔偿50万元,除去支付的丧葬费话万还余48万元。死者上有60老母亲,下有一周小儿,家中一套按揭贷款商品房(现约值30万,首付10万男方从亲友借款支付,女方支付部分装璜款)还剩5万元贷款未还清,女方结婚后主要在家带小孩未上班,房贷主要由死者挣钱偿还。现请问各位网友,这48万该如何分配,房产该如何分配?谢谢!
死者还有哥姐,他们是不是不能参与上述财产的分配继承?哥姐及男方亲戚在死者结婚买房时都曾借款,现死者妻子(48万均打入她的银行卡帐户上)以没有借条为由不承认不愿偿还借款怎么办?真的很麻烦,请各位网友帮助!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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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3
48万由死者的母亲、妻子、儿子平分。房产要先分清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是属于妻子,另一半则是遗产,由死者的母亲、妻子、儿子平分,5万贷款未还则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半由妻子承担,另一半则要先从死者的遗产中先行扣除再分遗产。至于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则看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只要是婚后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死者的哥姐,当然不能继承死者遗产。至于借的钱,有无其他证据证明,如支付方式,汇款还是转帐,可以到银行调取记录,如果是现金,有无证人。
以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18
要看具体案情,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12-10-13
首先从法律上说死者哥姐不能分到财产,因为他们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必须父母,子女,配偶,都不在的时候才可以继承。他们的借给的款项时作为死者的债务的,是该还的,而且不受还款期限的限制,当然,他们必须出示借款的证据,或者说明死者那个时候的经济条件无力支付房产,是他们借给的款才使死者买上了房。女方不承认的话,最好是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就到法院起诉。48万估计30多万都会归女方所有,因为,她本来就具有优先权,还带着孩子,如果上诉,法院会酌情给他的。商品房是否是列的死者与其妻子的名字,是的话,房产的价值有本来一办属于女方,另一半才属于死者,所以女方可以拥有房产75%以上的所有权。最好是直接给他,然后再金额的分配上给父母已补偿。
第4个回答  2018-03-31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

    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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