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后老板不发工资,还让我将出差交通费和会务费返还给公司,是否合理?

去年12月中旬进入公司上班,期间一月份春节放假老板娘说我还未过试用期,所以不能享受法定的带薪假期,在2月份发工资的时候扣除了七天的春节假期工资。2月底的时候老板让我一起去广州出差,我朋友正好有时间去机场接送我们到入住酒店;在广东出差一个星期3月2日回京后,我3月7日提出辞职,老板不批,说我出差是去约会,出差回京后有很多事和人让我联系,我都没有做就辞职,是对工作不负责任,并以此为理由不发我2月份的全月工资,并且还让我返还去广东出差的交通费和会务费,请问这是否合理,我能否领回属于我的工资?试用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任何的社保,我只有两张工资单,请问我该怎么办?

1、让你返还会务费和出差补助等,没有法律依据,不需要返还;

2、拖欠的工资应该支付给你,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入职的次月开始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

3、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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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1
试用期辞职后老板不发工资,还让你将出差交通费和会务费返还给公司,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到劳动局申请劳动正常,要求支付你的全部工资,不返还出差交通费和会务费。
第2个回答  2012-04-30
1、不合理。
2、可以到劳动部门的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3、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加班的主张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12-04-30
打电话12333 他有没有做网上生意啊?每天帮他做500条的信息推广,就以他的公司名称为关键字。不能让他再害人了。。
第4个回答  2012-04-30
打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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