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监理职责和相关规定,需要对工程的主要材料、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质量控制把关,进行旁站和对施工单位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工序进行一定频率的检查。
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这些资料就是监理抽检资料。
形成监理抽检资料的工作范围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工程类别,包括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等。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分为甲、乙、丙三级资质。
不同资质的监理企业能承接的监理业务是不一样的。工程监理企业只能在资质审批核准的工程类别内进行监理活动,承揽相应的工程监理业务。
二是工程建设阶段,包括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与施工阶段(包括设备采购与制造和工程质量保修)。
由于目前我国的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投资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不够成熟,所以我国目前进行的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活动。
而且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个监理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全部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委托不同监理单位承担不同阶段的监理。因此,工程监理企业必须按照监理合同委托的监理阶段进行监理。
一、监理抽检资料填写的基本原则:
凡是工程范围的施工内容,不论是否列入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的范 围。
都必须按有关施工规范和规定的程序及质量检验项目进行施工过程的检验(试验)与成型后的质量检验, 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并经监理工程师抽检和签认。
二、监理工程施工日期检验日期填写:
施工日期应填写实际施工的起止日期。 检验日期按实际进行外观及整体测量检验日期为准,混凝土、砂浆的检验日期以取样日期为准,试验日期是试验室进行抗压强度试验的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理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