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赠与人去世了,该公证书还有作用吗?

如题所述

赠与人去世了,该公证书还有作用。赠与公证书具有的法律效力是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赠与合同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必须受合同义务的法律约束,不能行使撤销权。经公证的不动产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一旦经过公证,当事人之间的赠与关系就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动产所有权证等所有权转移登记证件则是受赠人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标志,相对合同来讲,应是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后者不能对抗前者,前者也不能否定后者,互不矛盾,区别仅为顺序有先后,即实质要件是程序要件的前提。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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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5
  赠与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即使是赠与人已经去世,公证书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三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04-25
有啊,赠与公证书的作用就是把公证财产给予被赠与方啊,如果有多份赠与书或遗嘱,进行公证的优先啊
第3个回答  2012-04-25
赠与公正生效动产转移不动产过户之日起,所有权就转移了。与赠与人去不去是没有关系。除非是附义务的赠与。
第4个回答  2012-04-25
既然公证了,肯定有效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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