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检测规范什么要求?

如题所述

桩基检测规范的要求如下:

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4、对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5、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低应变检测数量为100%。

6、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和丙级的桩基,评价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采用低应变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50%。评价预制桩桩身完整性采用低应变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对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的工程,抽检数量还不应少于相应桩数的30%。

7、对于直径不小于800mm的混凝土灌注桩,评价桩身完整性应增加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8、对已进行为设计提供依据静载荷试验、且具有高应变检测与静载荷试验比对资料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

扩展资料:

由桩和连接桩顶的桩承台(简称承台)组成的深基础(见图)或由柱与桩基连接的单桩基础,简称桩基。若桩身全部埋于土中,承台底面与土体接触,则称为低承台桩基;若桩身上部露出地面而承台底位于地面以上,则称为高承台桩基。建筑桩基通常为低承台桩基础。高层建筑中,桩基础应用广泛。

桩基是一种古老的基础型式。桩工技术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过程。无论是桩基材料和桩类型,或者是桩工机械和施工方法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现代化基础工程体系。在某些情况下,采用桩基可以大量减少施工现场工作量和材料的消耗。

70年代,中国曾发生了几次大地震。以其中的唐山大地震为例,凡采用桩基的建筑物一般受害轻微。这说明桩基在地震力作用下的变形小,稳定性好,是解决地震区软弱地基和地震液化地基抗震问题的一种有效措施。

桩基中桩的数量和排列应根据上部结构和荷载情况确定。柱下桩基可以用一根也可用一群桩并排列成多边形;墙下桩基常成排布置,当建筑物荷载大和占地面积小时,则要成片布置成满堂桩。桩基上作用的荷载以竖向荷载为主时,桩都是竖直的;如有较大的水平荷载,就要布置斜桩以抵抗水平力。

由于桩基种类繁多,施工工艺差异大,加之地层变化复杂,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使桩身出现缩径,扩径,夹泥,离析,断桩等缺陷,当然施工后由机械开挖,碰撞也会引起浅部桩身缺陷。桩身缺陷的存在会改变基桩的正常工作性状,从而对基础产生潜在危险。通过验收检测评价桩身完整性是保证基础安全的必然。大量的实践证明基桩低应变动力试验技术是判断桩身完整性十分有效的手段(方便,快速,经济及测试数量大)。

美国PDI公司是世界上研究基桩动测理论和制造动测仪器最重要的公司,它是这一领域的发起者和领导者。其中PIT(pile integrity Tester)是世界上普遍采用的基桩完整性检测技术,它的基础是应力波反射理论。

静载荷试验

桩基静载测试技术是随着桩基础在建筑设计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而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桩基静载测试技术就逐步发展起来。传统静载荷试验采用手动加压、人工操作、人工记录的方式进行。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基本建设规模的逐年加大,特别是灌注桩在工程上的广泛应用,我国的桩基静载测试技术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至今,桩基静载试验作为一项方法成立,理论上无可争议的桩基检测技术。

低应变处理

20世纪80年代,以波动方程为基础的低应变法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各种低应变法在基础理论、机理、仪器研发、现场测试和信号处理技术、工程桩和模型桩验证研究、实践经验积累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

低应变动测法是使用小锤敲击桩顶,通过粘接在桩顶的传感器接收来自桩中的应力波信号,采用应力波理论来研究桩土体系的动态响应,反演分析实测速度信号、频率信号,从而获得桩的完整性。该方法检测简便,且检测速度较快,但如何获取好的波形,如何较好地分析桩身完整性是检测工作的关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桩基检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0-13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

1、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2、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检测目的来确定。

3、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

4、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或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扩展资料

由桩和连接桩顶的桩承台(简称承台)组成的深基础(见图)或由柱与桩基连接的单桩基础,简称桩基。若桩身全部埋于土中,承台底面与土体接触,则称为低承台桩基;若桩身上部露出地面而承台底位于地面以上,则称为高承台桩基。建筑桩基通常为低承台桩基础。高层建筑中,桩基础应用广泛。

参考资料:桩基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0-09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近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待成桩完毕后验收,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应待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收。

2、桩基验收应包括以下资料:

(1)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2)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3)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4)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5)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桩基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6)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3、承台工程验收时应包括下列资料:

(1)承台钢筋,混凝土的施工与检查记录。

(2)桩头与承台的锚筋、边桩离承台边缘距离、承台钢筋保护层记录。

(3)承台厚度、长宽记录及外观情况描述等。

4、单桩承载力检测:

为确保实际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达到设计要求,应根据工程重要性、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及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或者可靠的动力试验。

5、人工挖孔桩灌注桩的施工:

开孔前,桩位应定位放样准确,在定位龙门桩房在桩位外,安装护壁模板必须用桩心点校正模板位置,并且由专人负责

扩展资料:

桩基是由桩和连接桩顶的桩承台(简称承台)组成的深基础(见图)或由柱与桩基连接的单桩基础,简称桩基。若桩身全部埋于土中,承台底面与土体接触,则称为低承台桩基;若桩身上部露出地面而承台底位于地面以上,则称为高承台桩基。建筑桩基通常为低承台桩基础。高层建筑中,桩基础应用广泛。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08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
  1.1、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1.2、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及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检测目的: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判定水平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身弯矩。
  钻芯法:
  检测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断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高应变法:
  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
  声波透射法检测灌注桩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1.3、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
  1.4、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或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检测工作程序
  2.2、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包括下列内容: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2.3、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周期。
  2.4、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
  2.5、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
  2.6、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且不小于15MPa、。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本条第2、款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规定的时间。
  休止时间
  土的类型休止时间(d)
  砂土7
  粉土10
  非饱和15、粘性土
  饱和25
  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2.7、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2.8、现场检测期间,除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9、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时,应查找原因,重新检测。
  2.10、当需要进行验证或扩大检测时,应得到有关各方的确认,并按本规范第4.1、~4.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检测数量
  3.1、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3.2、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
  1、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
  2、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
  3、选择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3.3、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6、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3.4、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注:1、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2、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
  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3、当符合第3.3.3、条第1~4、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
  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
  3.5、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3.5.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3.5.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5.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3.5.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
  于2、根。
  注:对上述第1~4、款规定条件外的工程桩,当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承载力检测时,抽检数量宜按本条规定执行。
  3.6、对第3.5、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3.5、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7、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3.8、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应少于3、根。
  4、验证与扩大检测
  4.1、当出现本规范第4.5~4.6、条和第4.7、条中所列情况时,应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于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
  4.2、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4.3、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
  4.4、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
  4.5、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
  4.6、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确认后扩大抽检。
  4.7、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5、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5.1、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5.1、的规定,并按本规范第7~10、章分别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
  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原则
  Ⅰ类桩桩身完整
  Ⅱ类桩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
  Ⅲ类桩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Ⅳ类桩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5.2、Ⅳ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
  5.3、工程桩承载力检测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5.4、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
  5.5、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5.5.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型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5.5.2、地质条件描述;
  5.5.3、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5.5.4、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5.5、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5.5.6、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6、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6.1、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基桩检测的资质。
  6.2、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第4个回答  2012-04-18
你可以在网上查:《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这个规范上面比较详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