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拿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填写托收凭证时,我把委托收款字样写在了前一手背书栏里,银行不予受理,怎么办

本应该写在我自己财务章那格里,我写在了前一手背书人财务章那里去了,怎么办?银行也说不知道怎么弄,就是不受理。还有这张票就两天就到期了,急死我了,到期后又会怎么样???

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张票据基本上就作废了。
但是作废也不用着急,因为有真实业务往来关系,该给的钱还是要给的。把承兑汇票按照前边的背书人一步一步退回。一直到签发汇票的公司,让他们重新开就可以了。但是相关手续比较繁琐,这事要咨询银行,他们不清楚向上级咨询。
简单来说也就是账期问题。这张票废了。对方还是欠你们单位的钱还是要还的。只是这个还款过程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你是经手人你是出错人这个你要明白。领导说你什么你就听着认错就完了。谁能不犯错呢。又不是性质问题没太大关系。不要顶撞领导让他帮想办法吧。
说白了,没大事,这笔钱少收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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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9
汇票不会有问题的,你的前手出证明证明汇票是他们转让给你公司的,背书栏字样是你公司财务人员疏忽所致,你公司也要出证明,具体可咨询出票银行,票肯定没问题。
第2个回答  2012-04-18
还是得着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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