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用人单位先到中院申请撤销。中院未予裁决期间,劳动者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如题所述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会中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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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6
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等待法院裁判。即便是申请,执行法院也会裁定中止或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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