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且符合自建房条件、申请表等材材已在镇土管所。因遭邻居举报而土管所开具违建通知听候处理...

我是农村户口且符合自建房条件、申请表等材材已在镇土管所。因遭邻居举报而土管所开具违建通知听候处理。此邻居因路与我哥家和我叔叔家产生纠纷,路在我哥宅基地西边,我家建房地在我哥宅基地东边与此邻居不相邻。说是西边路解决好了才让我家建房,这明摆着欺负人有绑架嫌疑。我该怎么!我村很多未批先建有建好、有在建只因无人举报。找村委会解决只因此邻居霸道行为而推给镇土管所,找镇土管所说理而推给镇政府,找镇政府说理给答找中间人把西边路解决好、协议签好。问题的是西边路使用权不是我家况且此邻居与我家建房地不相邻。我与我哥已分家十多年且有分家协议。在此求高人指点迷津谢谢!

请问你有没有经有批准权的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递交申请等材料是不够的,申请是需要逐级审批,村--国土所--镇政府--县国土局---县人民政府,审批完成后,经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股填写《建设用地批准书》,加盖“国土局利用股公章”,“县人民政府用地审批专用章”然后由国土所拿着你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会同镇城建办、村委会实地定桩放线,你方可动工建房。否则私自动工属于违法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土管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是要予以拆除的。故,国土所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是国土部门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如有异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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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8
1、虽然符合自建房条件,但也必须办理了准建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申请表等材料在镇国土所,意味着还款取得准建手续,因此依法不能开工建设。
2、
第2个回答  2012-04-22
可以把材料报到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