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对我和我邻居家发生的火灾做出了认定,结论是我家用火不慎引起的,但我在去消防大队领取《火灾责任认定》的时候,可以向他们提出让他们解释一下认定我家是着火点的原因吗?因为当时我烧火的时候非常小心,在我离开前做了充分的检查,我找不到证据能证明是由于我烧火的原因而引起的火灾。所以心里感到十分冤枉。所以请知情的朋友援助一下,消防大队有没有责任对他们做出的认定结果给予我解释,来揭开我心中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