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对机动车车灯使用的具体规定,不按规定使用车灯是违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扩展资料:
汽车跟着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只能使用近光灯,否则会影响前车驾驶员观察道路。要从后车超车,先用远、近变光告知前方汽车,待前车让路后,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打开左转向信号灯并超车,超越后与被超越汽车拉开一定安全距离后再打开右转向信号灯,驶回原车道,然后关掉转向灯。
如果汽车相对行驶在照明条件比较差的公路,为防止眩目,两车距离较远时使用远光灯,当两车距离缩短至150米左右时要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并降低车速,两车车头交错以后可以马上打开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参考资料:
还有个问题,在高速公路上,有“不按规定使用车灯”也算是违章吗?
追答这个有。所有在普通公路上的规定,同样可以适用在高速公路上,而且高速公路还有自己专门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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