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年底我在广东中山打工认识他,谈恋爱同居后2009年10月产下一女,其中手术费2000元是我妈妈给的,四个月后我把宝宝带回我家抚养,我没有见过他的家人,宝宝带回去以后他到过我家一次,先后寄了3千多块钱给我家里。宝宝的社会抚养费一万五千块钱都是我家出的,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整整一年没有联系过,2011年4月他说的分手,还说不要再去打扰他,还说就当没有生过宝宝,要是想找他的话就找律师或者警察去找他,要钱没有,大不了坐几年牢。是分手后我通过他的朋友知道他还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有了外遇,是个还没离婚的女人,她自己的小孩都七八岁了,这个女的我坏宝宝的时候也见过,是他打临时工的时候认识的,他跟那女的说我对她不好,不够关心他、把我的什么坏话都说尽了。这些是分手后一段时间那女的在我QQ上跟我说的。他还在中山,但是目前联系不到他。在宝宝的出生证明上有他的身份证号码,根据这个应该可以找到他家,他有个年纪很大的妈妈和三个哥哥,我是不是应该去他家里让他家给个答复?不是说要他家对我负责,而是对宝宝负责。另外还有一件很气愤的事情:在我怀孕的时候他不肯上班几乎有时候几天都吃不到一碗饭,跟他说话他还说留点口水养肚子,生过宝宝以后他给宝宝买过最贵的一套衣服也才50块钱,而现在他在淘宝上给那女的买的最便宜的一件衣服都是五十多的。对他自己的女儿一年多来不闻不问。
呵呵,谢谢,我会的,只是我不单单只是为了那点钱,而是这口气太难咽下去了,非亲身经历能理解的
追答一切都是有因果关系的 或许是你上辈子欠他的 冤冤相报何时了 还不如过去的就让他过去 这样对自己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 祝你幸福
呵呵,谢谢,我会的,只是我不单单只是为了那点钱,而是这口气太难咽下去了,非亲身经历能理解的
追答嗯嗯 希望你以后遇到更好的男人
呵呵,谢谢,我会的,只是我不单单只是为了那点钱,而是这口气太难咽下去了,非亲身经历能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