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上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回家,和一个开机动车的车主发生点口角~结果我被他拿砖头打伤头部,伤口不大~很是出了很多血,只有1厘米,之后我到医院做的脑CT,打的破伤风和做的皮试,并且给我开的药,共计花了600多块钱吧,(我也打了他~但是我确定他没有受伤,其实如果他不拿砖头我也不会受伤。)之后他开车逃逸了~我记住了他的车牌号。并且到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公安局的人问了我一些细节问题,并且做了记录,已经把打我的那个人的照片调出来了,并且叫我回家等电话,请问一般公安机关找到这个人到破案需要多长时间?(当时事发地点很黑,几乎没有第三者,如果肇事者不承认怎么办?)事情的发生时间到现在不足24小时。我因为脑部受伤没有去单位上班~如果找到这个人和解的话向他要多少钱合适?如果不和解的话他会被拘留么?拘留几天?
医生说我头上的伤也就3,4天就能好~如果伤好了的话在要求这个人赔偿是否会受到阻碍?
公安报案事件审理流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报案,应按事件的性质和法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
3、、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4、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5、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扩展资料:
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报案
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也就是一个月喽?一个月的我头上的伤已经好了~如果再见面的话要赔偿是不是也少了~还有我这次受伤害的医疗费对方是不是要付?如果拘留的肇事者的话要拘留多少天呢?
追答保存好相关发票或者依据 还是要等公安机关划分责任后才能确定
关于日期 没必要太苛刻。。。毕竟是大陆公安 你懂的 天命吧
受的伤没什么事~主要是这件事令我很气愤~有没有什么捷径能快速的达到维护我利益的手段?
追答民事纠纷不是很严重的 公安机关也不能立案 你可以找到他或者他的单位协调或者举报
追问除了上单位进行举报还有别的捷径么?我上总公司人事部进行举报可以么?可以得到赔偿?谢谢你的热心啊~哈~
追答这个就的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我也爱莫能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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