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悬赏,求专业人士,关于单位集资房补办房产证的问题。

是当时爷爷的厂子,父亲在90年代集资有一套房,32户只有一个大的土地使用证,近几年有户主要求办理房产证,房管局方说要求按照现在商品房的一平米多少的价格来办理,并且必须集体统一全部办,才给办,单个去办不可以,大部分户主考虑到钱太多都不愿意。因为考虑到如果房子交易有房产证会更方便,所以想请问了解这方面的专业人士解惑答疑:
房管局这样的说辞是否有依据?
另外,能否更有利于我们的方式将房产证办下来?
如果不办房产证,在以后的拆迁和交易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谢谢!

第一、土地证只有一个大证,必须进行按户分割,然后才能进行各户办理各自的房屋产权证;
第二、如果这32户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只是没有办理登记,房管局方说要求按照现在商品房的一平米多少的价格来办理,这是荒谬的,他们最多依法收一定的手续费,却要求按商品房价格收取,这不等于房子是他们的,现在你们买么,极其荒谬;
第三、集中办理可能是房管局怕麻烦,按照现在商品房的一平米多少的价格来办理不可能的;
第四、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房屋是你们的,自然没人愿意买你们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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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2
我把你的顺序颠倒一下,便于分析。
“房管局这样的说辞是否有依据?”集资房在不影响整体规划的前提下,有可能转成商品房。
所谓的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是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和土地房管部门的批准,私下建的。
规划部门要先把用地的性质变更,把原来的农用土地或工业用地改变为商品房用地。
土地房管部门按照集资房的实际面积,收取土地出让金,再将大的土地使用证分割成小的。
所以,“必须集体统一全部办,才给办”,否则“大的土地使用证”就无法分割了。
绝对不能同时出现两种状态的房产的。
至于“更有利于我们的方式将房产证办下来”,没有捷径。这是一项很大的工程,有一户人家不合作都办不成。
“不办房产证,在以后的拆迁和交易中会存在哪些问题”?没有房产证,就没有保障。
没有经过政府批准而盖的“集资房”,可以说是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旦以后拆迁,因为集资房的一手买卖,小业主都是和“大的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人(或单位)——也就是相对意义上的大业主签的合同。理论上说是可以不赔给小业主的,可以只对大业主。这方面也不用太过担心,现在全国有很多集资房,购买的人群虽然是弱势群体,政府在维稳的前提下,不会忽略他们的权益的。
说到以后的交易,因为没有房产证,有些人不愿意买。也有愿意买的,说明情况,两相情愿,签订合同就行。
第2个回答  2012-07-17
你好:建议您办房产证,否则房子在以后的拆迁和交易中会存在很多的不便。
我赞同 法律专家毓政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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