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安徽省物价局物价局颁布未住普通住房物业管理费的减免,普通住房怎么定性,减免多少?

安徽省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安徽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标准,以管理服务内容和等级评定标准,实行考评定级,按级收费,等级收费标准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一级0.56元至0.8元;二级0.39元至0.55元;三级0.26元至0.38元;四级0.16元至0.25元;五级0.08元至0.15元。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在等级收费标准范围内约定。高层、高档公寓、别墅区等物业综合服务费,按核定的相应等级收费标准在2倍以内由双方协商约定收费标准。获得“优秀住宅小区”称号的住宅区,经确认后可按规定,在原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相应幅度。“优秀住宅小区”称号被取消,停止上浮收费,恢复原约定收费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小区车辆停放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没有具体减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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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07
安徽省物价局颁布的关于住宅空置空关房物业费减免的文件已经于2011.12.31日失效。该文件规定为空关空置房(每月水电发生不超过2°)6-18个月为50%缴纳,18个月以上为80%缴纳。

目前新的物价部门文件改为自2011.12.31日后的所有空关空置房屋缴费按照100%缴纳。

原文如下:

关于规范空置房物业综合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服[2009]148号)文件规定,现对空置房物业综合服务收费通知如下:
一、未入住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没有装修、每月发生的电费不超过2度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二、根据省物价局皖价服[2009]148号文件规定,空置房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恢复按照全额收取。
三、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以上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芜价经费[2009]46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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