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4-23
是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目前这项已经不存在了,已经是依法破产了。<br
它是临时的制度,为了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逐步向建立依法破产机制平稳过渡,也就是从依政策破产向依法破产过渡。</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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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破产——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杀手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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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起,政策性破产工作历时15年,是持续时间最长,工作难度最大,支付改革成本最高的一项国企改革措施。它不仅是“三年脱困”的杀手锏,更是国有企业结构调整、重组脱困的利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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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了国有企业素质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好转。据统计,1998年到2003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从23.8万户减少到15万户,减少了40%;实现利润从214亿元提高到4951亿元,增长了22倍。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大幅增长,一方面是宏观调控保证了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效果开始显现,其中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2.促进了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激发了企业深化改革的内在动力。<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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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只能生、不能死,不仅破产不行,行政性的关闭、撤消也难以做到。在这种僵化的体制下,企业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普遍缺乏市场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破产法》出台后,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国有企业破产长时间只能停留在法律和研究层面,并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经过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找到了一条在现实条件下国有困难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形成了一套使国有企业能够退出的政策措施,使国有企业的破产从理论探讨变为现实行动。国有困难企业不仅可以破产,而且能够破产,像其他非国有企业一样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优胜劣汰机制。这种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也激发了国有企业提高经营能力、深化内部改革、加强内部管理的内在动力,形成了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源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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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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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难点和重点是如何在破产过程中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政策性关闭破产实质上是政府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企业关闭,特点是政府介入深、组织程序严谨,动用各种社会资源,保证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平稳进行。任何一家企业破产,当地政府或集团公司都要组织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工作队伍进入企业实施操作,宣传和解释政策,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也要动员各方力量,测算和拨付职工安置托底资金,接收企业所办医院、学校等,对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实施社区化管理,对下岗职工进行再就业培训,依法维护破产企业的正常秩序等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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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财政比较困难,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的条件下,政策性破产通过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化解了资金来源不足的压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破产企业职工最关心的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等问题也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多年来,有关部门和国有金融机构为了支持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国有金融机构担负了大量破产项目的审核和债权损失核销工作,为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承担了大量资产损失。各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在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破产企业下岗职工的稳定。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财政承担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不足的托底责任,几年来各级财政为此支付了大量改革成本。<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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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政府的直接介入和主导运作,化解了许多矛盾,几年来,虽然破产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逐年明显减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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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已经到了最后收尾的攻坚阶段,广大长期工作在政策性关闭破产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艰苦奋斗,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历时15年的政策性破产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历史性的贡献。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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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7-12
就是响应国家大的方针政策的国有企业,比如华北电力,华南电力。
第3个回答 2019-07-20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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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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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