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沃尔玛公司在07年的时候签了一年的兼职合约,入职的时候说只要是有经验,和在工作中没有出现错误的,主管推选马上就可转全职。
后来我怀小孩了,主管对我说,本来那个月就想让我转了,现在怀了小孩肯定不可以转。
现在我休完产假回来了,我在工作中也没有出现错误,对于公司的要求也做到了,可公司就不给我转,(可能是因为现在转全职要给我一个小时的哺育假),现在公司的兼职全部转全职了,就我一个人是兼职,每天只能上3.5小时,一个月才600元。
我想了解一下公司这样是不是不合劳动法?要怎么样才可以维权呢?
问题补充:我是在深圳市福田区的沃尔玛上班,公司在我休假期间未经我知道的情况下,帮我买了社保,休假回来后,全部的钱都是我一个人出(社保应该是公司出百分之十,我出百分之八),现在公司的那份都要我交了,如果不买够十五年,那些钱又不会退的,那不等于丢了,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