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判决之后,执行通知书给不给家属?是不是寄到家里去?如果犯人所在看守所的当地有

如果犯人所在看守所的当地有亲人,家里又很远,会不会把执行通知书给当地的亲人?

刑事判决后,法律没有规定执行通知书必须送达给家属,你看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有公诉人、被告人、诉讼代理人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这里面的当事人当中肯定没有被告人的家属,家属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所以法律文书不是必须送达给家属。
但现实中家属都最为关心自己亲人量刑情况判决结果,所以实践中具体到某一地区各地做法不尽一致,有的尽量给家属通知书,有的电话通知家属,有的通知诉讼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让其代为通知,有的通知有困难也会出现无暇顾及或不通知的情形。
其实我认为应该给家属的,但实践中有的涉及具体家属姓名、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不知晓,如果调查、邮寄(快递)、法警送达会产生一些费用,而这些费用的支出渠道各地可能有的不畅通或缺失。就是送达到家属时,一是家属可能抵触更别提费用了,国家财政这项支出我估计不是硬性的或专项拔付,所以如果亲人关心的话,不妨自己勤到法院多打听,在当地的话也方便,刑事审判庭的领导或工作人员肯定会积极协助,告之详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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