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伤残几级可以提前退休

如题所述

武汉市伤残几级可以提前退休
在武汉市,工伤伤残评定等级达到四级及以上,即丧失劳动能力,可以提前退休。
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伤残评定等级达到四级以上的职工,可以享受退出工作岗位的待遇,即提前退休。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继续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是否能够提前退休还取决于其他因素,例如职工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根据规定,提前退休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缴费年限满15年;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条件。
综上所述,武汉市工伤伤残评定等级达到四级及以上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但需要注意的是,提前退休的条件不仅包括工伤伤残等级,还包括职工的年龄、工作年限等其他因素。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可能会根据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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