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土地承包如何确权

如题所述

土地确权登记以最新的承包合同为准。
1、确权就是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
颁证,即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凭证。
这次确权登记后,将颁发新的由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过去各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等证书则统一收回处理。
2、确权登记的范围是:
以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经依法确认退耕还林、还草的承包地不纳入确权登记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内容是哪些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内容是:
(一)摸清农村土地面积底数。以社为单位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摸清本村(社)的农村土地面积,并将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农户或其他承包方;
(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
(三)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依法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施变更登记。
农村农场土地使用权需要确权吗
农村农场土地使用权需要确权,农村农场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经过法律的程序对其具有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隶属权进行确权。通过确权可以明晰现有土地使用人和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关系。
2023年土地政策大调整,那些农村土地可以确权?
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土地确权?
农村的土地确权是指对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确认和确定,这样的过程简称为土地确权。
为什么要进行土地确权?其实土地确权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真的是好事,跟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土地确权后,与土地有关的相应权益就有了归属,让我们老百姓心里有了底,保障了我们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土地确权好处多,在今年那些土地可以确权呢?
一、农村的农用地农村的农用地以家庭承包制为主,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承包户所有,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可以进行确权,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这样可以确保家庭中新增人口的利益。
我们要注意,在农村土地承包时,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以及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
因此,农村的宅基地当然是可以确权的,但是要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确权,超出部分是不予确权的,对于宅基地在这里跟大家可以多说几句,根据最新的规定,城镇子女也是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的,并可以要求确权登记,但是继承的前提条件是,在农村的房屋还在,在继承房屋的同时继承了宅基地,宅基地是不能单独被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申84号《行政裁定书》的裁判要旨:村民转为城镇户籍后,其宅基地上老旧房屋已经倒塌或被其他村民拆除重建,其虽持有土地使用证,但对原房屋的所有权及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因宅基地上老旧房屋灭失而丧失。
三、农村的未利用地,荒地是可以进行确权的,但是要确权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对于未利用地,村集体也可以经过正当的程序发包或者拍卖给其他村民。
四、农村的建设用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是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一般是确权到村集体名下,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也是可以去确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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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没有土地证怎么确权
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的确权方式是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申请进行讨论;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并且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的流程
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
2、调查摸底。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国土部门处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组形成优于1:2000分辨率的基础工作底图,开展核查公示。
3、实测确认。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并标注编码,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实测公示确认,完善承包合同。
4、登记颁证。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颁证公示。
5、建立档案。镇、村级要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档案,县级逐户建立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档案,相关登记资料要一并存档备查,并建立健全登记资料数据库。
6、检查验收。逐级开展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经费拨付及时、合同证书到户、测绘面积准确、档案齐全规范。
保障土地承包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明确对土地的责任,方便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农村土地是生存的根本,合理土地利用土地就是在解约土地资源。土地承包权的登记,也是对于国家的土地的统计和摸底,保障国家基本农耕地的存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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