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政策有哪些优点?

如题所述

首先自主军转干部比退休军转干部多拿一部分津贴。
另外在就业、住房、医疗保障、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均有相关规定安排。
军转干部择业细则中对此有明确表述
摘录如下:
未就业期间有关待遇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含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下同)单位录用、聘用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退役金外,住房补贴
和医疗保障可比照所在区县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各区县人事局应在编制每年退役金发放预算的同时,编制对自主择业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按规定时间向区县财政部门报送。

(一) 住房补贴

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
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
业、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
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京发[1999]21号)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可根据本人意愿计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
(二)医疗保障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除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外,补助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由区县财政预算安排。

1.所在区县政府机关未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由区县人事局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申办公费医疗关系,按照所在区县公费医疗办法执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个人医疗保险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

2.所在区县政府机关已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所在区县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其个人缴费部分,以本人退
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区县人事局代扣个人缴纳部分,连同单位缴费部分,统一向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个人医疗保险基金余额,转入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就业期间有关待遇与优惠政策
(一)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录用、聘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
金,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录用、聘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其他各项管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不再享受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

(二)被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聘用期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照发;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增发补贴、冬季取暖费、购房补贴、医疗保障均按北京市和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单位缴纳部分。

聘用单位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养老、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保险费之日算起。合同到期未续签或解除后,养老、失业保险依本人自愿接续,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
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
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
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税务机关对此进行相应的审核认定。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另行制定的办法执行。
家属安置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档案,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档案同时下达,分别由各区县人事、劳动部门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并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同时发出报到通知。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持有关证明、证件到户口所在地中小学联系安排,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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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9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

  (一)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按各项规定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自主择业干部工资调整随部队工资作相应调整,其调整幅度参照军队同级别退休人员调整幅度。

  自2009年7月1日起,参照军队现身军官工资结构,调整规范的津贴补贴项目有:

  将现行退役金计发基数中的军人职业津贴、生活补贴、福利补助、伙食补贴、生活补助、生活性补贴等六个项目,调整归并为军人职业津贴和自主择业生活补贴2个项目。调整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计发基数中的津贴补贴项目共4项,包括:军人职业津贴、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房租补贴和地区津贴。

  津贴补贴标准(一)军人职业津贴仍按现行标准执行。(二)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按本人转业时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确定标准。(三)、房租补贴按本人转业时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确定标准。(四)、地区津贴仍按原有标准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26
  自主择业政策优点如下所示;
  1、如果是干部,那么随便是自主择业或者选择安置都可以;
  2、基本是安置到公力员的岗位;
  3、若是士官转业,那么可以拿国家补助的钱去做想做的事情;
  4、或者拿着补助,然后去找一份其它工作。
  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或者是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3个回答  2012-06-26
如果你以一个老百姓来看待自己的话,还是有许多优点的。即:公务员的内退或提前退休。就这待遇。如果你还想与部队的战友或转业地方的公务员比的话,那你会被气死!!!因为你自主择业了,就如一滴水珠掉进了大海,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发现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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