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1、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将已参加的养老保险关系从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至目标社保经办机构的一种社保转移方式。
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中,参保人员可以将原社保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并转移,避免因转移而造成的养老保险缴费断档问题,保障个人养老金权益。
2、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将已参加的医疗保险关系从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至目标社保经办机构的一种社保转移方式。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中,参保人员可以继续享受原社保机构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也可以享受目标社保机构的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将已参加的工伤保险关系从原社保经办机构转移至目标社保经办机构的一种社保转移方式。在工伤保险关系转移中,参保人员可以继续享受原社保机构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可以享受目标社保机构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情况
1、在同一地区内转移
如果参保人员在同一地区内的不同单位间转移,可以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需要在新单位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2、在不同地区内但是已经退休
如果参保人员已经退休,不需要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需要到新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即可。
3、在不同地区内但是已经领取养老金
如果参保人员已经领取养老金,也不需要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需要到新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