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遗产继承法等相关问题案件!求高手解答!

案例:
甲方:男,50岁,2次离异并有两个儿子都由前妻抚养,大儿子就业并且已婚,时常照料甲方(离异时未得到任何抚养金)。小儿子未成年仍在读书(离异时甲方将一套80多平方米房产赠与小儿子),现不在身边,从未照料过甲方。甲方做过器官移植手术,如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与其高龄老母亲同住一房。
乙方:女,35岁,离异并有一个儿子,不在身边。
因考虑到甲方其年迈老母生活不便,于2009年6月特请了乙方前来照料,并支付一定酬金。甲乙双方相处久了便成为恋人关系。好景不长,甲方老母不明原因于09年10月病故,未留下遗嘱,只留下一套房产并由甲方暂住。甲方在家中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亲哥亲姐,故将房产按12万总价平分3份。其哥姐放弃产权,甲姐未拿钱称留给甲方治病用(未签协议),甲哥拿了4万签了协议。该房产顺利过户到甲方名下。甲乙双方又于2010年在民政局取得了结婚证,属于合法夫妻关系。但好景不长,2010年底甲方又突发脑血栓,意识模糊。乙方在未征得其他人同意的情况下趁机将该房产所有权过户到自己名下。2011年甲方其家中所有财物都由乙方掌控,甲方大儿子都不清楚其有多少财产可供医疗费用。2012年3月甲方病故,乙方谎称家中无钱办丧事,由甲方单位借2万元办事,后已还清。随后乙方暗中转移甲方遗留财产财务,终于在2012年5月悄然将该房产变卖中介21万元逃走,至今未露面协商遗产问题。
甲方其事业单位享有福利政策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1258元/月),加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金费,加丧葬费1200元。全部费用合计约为10万多元。
问1:甲方两个儿子享有什么权利?能分配到多少比例金额?
问2:甲方姐姐当时未拿到钱,也并未签订任何协议,应享有什么权利?分配比例金额是多少?房产是按12万元分还是21万元分?
问3:甲方哥哥享有什么权利?
问4:乙方的权利义务,是否触犯了法律?
补充问5:甲方其单位享有病故后福利政策这一笔款项该怎样分配?各占比例是多少?

1、将甲方财产(包括房产)平均分成三份,由乙和两个儿子继承分配,小儿子应当多分,其他两个一样。
2、甲方姐姐放弃继承权,留给甲治病用,是将其房产继承份额对甲的赠与,甲愿意接受并已办理过户登记,赠与已经完成,后面也无撤销赠与的法定理由。故甲方姐姐对甲方遗产没有债权,不能主张权利。
3、甲方哥哥对甲的遗产也不享有权利。
4、乙方恶意转移属于甲方两个儿子的财产份额,如果经权利人催告人不归还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告其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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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3
1答:甲方的两个儿子在房产上与继母享有同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力,既查清转移走的财产三分之二和21万房产的三分之二。甲方两个儿子享有单位抚恤金的四分之一,既十万元,妻子继承50,甲方的50%,两个儿子和继母平分。
2答:甲方的姐姐不享有财产权,应为当初已放弃(口头承诺)。甲方病故,医药费已花掉甲姐姐的份额,故,不得再参与财产分割。
3答:甲哥哥已签协议,原房产分割完毕,不再享有财产分割权。
4答:乙方属于处置财产不当,不触及刑法。按民法通则,应返还甲方两个儿子应分得部分财产。甲的儿子或可向人民法庭起诉,追偿自己正当的财产权!

补充回答5:单位抚恤金扣除甲的丧葬费后,乙方按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50%继承,两个儿子享有50%继承权利。
第2个回答  2012-07-11
你好!按照继承法,首先你母亲过世后,房屋中属于你母亲那一部分就应该开始法定继承,继承人为你父亲和你。
现在你父亲和继母办理婚姻登记后,如果你父亲过世,那么你父亲的所有财产开始继承,包括房屋中属于他的一部分,以及继承了你母亲的那一部分,以及其他财产,继承人为你和继母!
如果你继母先过世,那么这个房子你继母是有财产份额的,继承人为你父亲和她的子女
第3个回答  2012-07-14
你好!按照继承法,首先你母亲过世后,房屋中属于你母亲那一部分就应该开始法定继承,继承人为你父亲和你。
现在你父亲和继母办理婚姻登记后,如果你父亲过世,那么你父亲的所有财产开始继承,包括房屋中属于他的一部分,以及继承了你母亲的那一部分,以及其他财产,继承人为你和继母!
如果你继母先过世,那么这个房子你继母是有财产份额的,继承人为你父亲和她的子女
第4个回答  2012-07-18
1、甲死亡,如未立遗嘱,则其遗产依法应由其配偶、子女,即乙和两个儿子继承,小儿子可要求多分。过户到乙名下的房产,如无相反证据证明,则可以认定为甲对乙的赠予,甲为该房产的唯一产权人,作出赠予行为无需经“其他人同意”,因此,该房产已非甲的遗产。
2、甲姐将其应继承的房产份额赠与给了甲,且完成了交付,故对该房产不再享有财产利益,无权主张分配房产。
3、甲哥在本案中不属于甲的继承人,因此也无权参与甲的遗产的分配。
4、乙方作为甲的遗产的管理人和实际占有人,负有保管及向其他继承人交付所分配遗产的义务,若其不履行这一义务,其他权利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5、甲过世后,单位所发的抚恤金一般可以视为甲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均等分配。
6、甲在与乙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如有盈余,则应将其中的一半份额确定为乙的个人财产,余额部分方可确定为遗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第5个回答  2012-07-19
第一、甲方两个儿子享有继承权,继承甲方财产的1/3;
第二、甲方姐姐没有权利,没有分配金额,房产按照21万元分配;
第三、甲方哥哥没有继承权;
第四、乙方也享有继承权,触犯了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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