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报关是在货物有了准确的数据之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本单位先进行录入并将包含有船名航次和提单号的单据传真给报关行,报关行就会在相关的网站查询有关的货物的进展情况。
等到货物送到指定的场站进了集装箱(进仓),场站就会公布货物的运抵情况,有了运抵之后报关行就可以报关放行货物,是分票报关的就要给场站提供正确的分票明细。
扩展资料:
具体流程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
如许可证等),也有些没有进出口权利的出口商可以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由他们提供上述文件及办理后续结汇收款及退税的手续。
甚至有些出口商可以不需要退税,直接买份出口核销单及报关资料报关出口,自己解决收款问题。报关资料当中的外汇核销单于2012年8月1日起取消。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有时货柜回堆场后发现货物短装、质量有问题等,需要重新将货柜提出码头,就必须向海关申请“监管出闸”手续,在海关查核实际情况与汇报相符的情况下监管货柜离开码头堆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