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显示北京市清泉出山饮品有限公司,因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第28条第2款,所以被北京市大兴区的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对于广告虚假宣传这个事情实在是一个非常可恨的行为,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所以罚款30万元这个力度还是比较合理的。
一、清泉出山饮品,因虚假宣传被罚30万
金泉出山饮品的违法事实是,当事人于2021年2月委托生产商生产了规格为”樱花白玉葡萄气泡水330升*6瓶“的商品。在生产完了之后就开始投入市场销售,但是在饮料的瓶体上面还有网站店铺上都发布这个饮品是0脂0糖0卡的广告。但是后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发现,这个饮料0糖0脂是没有问题的,但是0卡是没有依据的,实际的含量是每100毫升2150卡。所以这次的广告被判定为是虚假广告当事人自己设计的包装在众多平台上销售,所以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当事人对于这款商品也进行了下架处理,并且进行返厂更换标签,对于网络自营店上的宣传页面也已经进行修正。
二、这个惩罚力度如何
清泉出山这家公司宣传出的广告是虚假广告,对于商品的功能成分都有欺瞒,信息不实,所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该公司实施30万元的罚款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而且这家公司打的广告是0脂0卡0糖,却没有做到属于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且已经卖出好几十万箱了,很多人都是其中的受害者。大部分人都是冲着这个广告的内容才去买的,突然发现这个广告只是噱头是骗人的,肯定都是希望这个公司因为虚假广告而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