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摩托车,几年前卖给收废品了,登记证书行驶证都不见了,现在车管所发信息说车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要强制报废,请问怎么处理?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对以后买车卖车有影响吗?,另外,车在海南登记,需要本人回到那边办理报废注销吗? 劳烦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摩托车 属于机动车, 看的地方, 比如广州 武汉地区,每个人名下只能有一辆机动车。 你名下有机动车,就不能再次购买机动车(不管是油车还是电车)。如果不限额,就不受影响。
你现在车也找不到了,证也找不到了。 可以说没办法, 只要车找不到, 就没办法报废程序。
找谁都没有用。 这是一个死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