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锡买了一处公寓,二月交房时,财务让交费用其中维修基金50元/平方,共计三千多合理吗,可以退回吗?

在无锡买了一处公寓,二月交房时,财务让交费用其中维修基金50元/平方,共计三千多,当时财务意是押金,说是以后给退的,并且一再交待(此据丢失,概不退回)收据上也盖了这句话,六月份我想时间到了,拿着这个收据找财务让他们退钱,结果原来一批财务人员不在了,她们拒退维修基金,理由是正当收费,70平*50元/平=3500。不给退还,还假装给领导个电话肯定了一下她们的话,请问我是应该放弃,还是继续维权呢要回他们所谓的押金呢?(收据上写的是维修基金)

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是房管部门收取(开发商代收)这个是有行政事业单位收据的,开发商收取的是装修押金,这个是由开发商收取,装修结束后退还。我所在的小区是业主组织退款,这样好推些。
看你什么情况,如果是押金,肯定是要退的,联合多个业主一起退。
如果是基金就索要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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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2
他们在玩数字游戏,如果单据有写“此据丢失,概不退回”的字样,你就可以说是当时口头上说好要退的。然后同个小区应该也会有好多人有同样的问题出现,联合起来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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