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不是同时进行

问题1、我单位在招应届毕业生。招进来之后会先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培训。培训期间参加项目的,有项目提成,没有参加项目的,只有补助。
参加培训之前,签订培训协议,协议规定:培训完毕之后,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年或一年半。如果不满这个时间,就要赔偿培训费用。
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2、
签订培训协议时,因为都是未毕业人员,所以都是跟着学校发的三方协议走的,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他们在培训结束后,不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是否有权力向其索要培训费用?
而这期间(培训期间,专指未毕业参加培训人员),五险一金是否可以不交?

是的,同时需要签订。
1、公司出资的培训,培训前可以与员工签订服务期合同。
2、劳动合同或培训服务期合同中,一般约定合同履行的时间。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有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合同只是劳动合同的一个附件。
提醒你签订协议时一定要看清内容,另外要了解这个公司在培训时是否出资交由有资质的机构来培训。

一、培训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法。
二、试用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合同之时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三、你和老板约定的工资属于口头约定,你想主张权利可能缺乏证据支持。
四、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在30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你现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培训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四、主张权利需要证据,首先是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其它证据自己斟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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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1、公司出资的培训,培训前可以与员工签订服务期合同。
2、劳动合同或培训服务期合同中,一般约定合同履行的时间。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有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合同只是劳动合同的一个附件。
提醒你签订协议时一定要看清内容,另外要了解这个公司在培训时是否出资交由有资质的机构来培训。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05
第一个问题:约定不合理,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个问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培训协议时学生没毕业,单位没有用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培训完后学生不愿签约,根据培训协议,企业可以要求学生返还培训费。
第3个回答  2012-07-11
那个培训应该不用赔培训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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