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要知道签完房屋租赁合同后,最好是要登记备案的,那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手续?

网友咨询: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手续?

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东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要在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所需材料:

1、租赁合同,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2、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

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有效的凭证。

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房本、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去派出所缴税,拿着税票、房本、租赁合同还有租赁双方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7、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8、警务工作站登记是不用交税的,租客如果是外籍人士,警务会要这些来中国的外国人的住所地址,及时追踪他们。交税是到税务局交的,按照规定是:房屋出租需要交月租金的5%来缴纳。

李东律师解析: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用处:

1、租赁登记又是租赁合同生效的一个法定要件,只有办理了租赁登记,才能切实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2、租赁登记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掌握、管理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一种手段。所以说,租赁登记是有着重要法律意义的。

3、如果不办理租赁登记的合同,如果一方违约,法院在审理时,就很难对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完全处罚,守约一方也很难获得全部违约金,因为合同本身就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要按照不同的房屋性质,来做不同的处理方法。房屋可以分为住宅性房屋以及非住宅性房屋,这两种。

(一)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负责社区流动人口,以及负责对出租的房屋管理的服务站,与此同时还要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出租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都要按照实际情况去备案。

(二)属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出租一方当事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的地点是辖区的房管部门。

毕业于法学院法律专业,通过司法部考核,为政府登记在册的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执业以来已为多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争取了利益。专业、专注、高效、优质是我的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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