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花亚伟提出允许30岁以上单身女性生育一胎的倡议,消息一出就引起了热议,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
去年曾经有深圳未婚生育女性为了争取生育保险起诉当地卫健委,今年就有人提出了允许年满30周岁以上的未婚女性生育一胎,且享受合法生育的产假、生育保险的建议。
网友们对于此建议的态度两极分化也比较严重,赞成的和反对的各占半数。
对于女性未婚生育,我们就来看看需要哪些方面的保障吧。
首先,经济方面。
全中国最著名的未婚生育女性当属叶海洋,她已经生了两个可爱的女儿了。很多女性都佩服叶海洋的勇气,当然更加佩服她的能力。叶海洋有底气独自面对生育、带娃、养育,经济实力是最大的后盾。因为有钱,所以她自己可以把孩子照顾得很好。
其实广大单身女性生育时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经济方面的问题,没钱谁敢生孩子,生了怎么养活。如果有足够的金钱,单身女性生育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其次,各项社会福利。
就像上面说的,生育保险、产假、就医等都是问题。目前我国的生育保险可不支持未婚生育,因为这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至于产假之类,那更是不用想,因为未婚生育和相关政策相悖,肯定是不能享受的。
广大女性怀孕和生育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是没有收入的,如果这些福利不能到位,她们又要养孩子又要养自己,怎么生活?
最后,社会认同度。
未婚生育在中国社会依然是个敏感话题,很多女性都会因此遭受指指点点。中国人喜欢说吐沫星子淹死人,没有人有那么好的定力,可以无视他人的恶意。单身女性生育最怕的是他人歧视的眼光,这些足以让一个人精神崩溃。她们自己还好说,更怕的是孩子出生之后遭受歧视,社会上对没有父亲的孩子并不友好,那些语言足以摧毁一个单纯孩子所有的自尊心。
其实我觉得这位政协委员这项提议没什么实际意义,有钱有能力的单身女性想生孩子也不在乎这些,没钱没能力的单身女性根本也不敢生。家庭美满的夫妻没钱都不敢生育二胎,单身女性没钱哪里有胆子生孩子。说到底,一切问题都是钱的问题,钱够了什么都能迎刃而解。
近日,有人提出,允许30岁以上的单身女性生育一胎。其中提到我国全国新生儿出生率的下降,以及“剩男剩女”等相关现状,指出未婚生育得不到社会保障,以及未婚妇女生育权等问题。在建议中,尤其提到“允许年满30周岁以上的未婚女性生育一胎”,并享有落户、就学、就医等各方面同等权益。
在具体落实中,我认为还应该考虑很多,包括人权的同时,也应该包括传统伦理,群众共识,以及后续对社会风气和人文习惯的影响和保障。
单身生育无法享受产假和生育保险等。生产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生育相关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均不能报销。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取消于用人单位是否参加生育保险,但中国长期歧视非婚生育,不管劳动者是否结婚,用人单位都需要缴纳生育保险,但只有符合计划生育的婚内生育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除此以外,目前单身女性也无法享有冻卵、人工受精等生育辅助技术的服务。对单身女性生育的歧视和限制,事实上造成了单身女性怀孕后更倾向于人工流产。如果单身生育能够获得与婚内生育同等的政策政策保障,其中有一部分流产可以避免了。
允许30岁以上未婚女性生育一胎,需要以下保障:
1. 健康保障:30岁以上女性生育一胎的风险较高,需要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包括孕期保健、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后护理等。
2. 经济保障:生育和抚养孩子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应该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如产假、育儿假、儿童抚养补贴等。
3. 社会保障:应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为30岁以上未婚女性提供保障。
4. 法律保障: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30岁以上未婚女性的生育权利,同时也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5. 教育保障:应该加强对30岁以上未婚女性的生育教育,提高她们的健康意识和育儿知识,帮助她们更好地照顾孩子。
总之,允许30岁以上未婚女性生育一胎,需要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确保她们的健康、经济、社会和法律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生育的教育和引导,提高生育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