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 还未离婚就与丈夫和妻子之外的第三者生孩子的事情是非常多见的。每当这样狗血的事情发生都意味着一段婚姻和一个家庭的破裂。虽然说婚内出轨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但是这样的事情却真实的存在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说在婚姻的存续期间,与第三者生了孩子,虽然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已经有了婚姻的存在的事实的话,也是可以按照重婚罪定罪的。所以说女方婚内和丈夫之外的人生了孩子,后来又回到原来家庭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这样的案例是否算犯罪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首先要看女方是否与第三者有登记婚姻事实。如果说女方在婚内与第三者又登记结婚生了孩子的话,就构成了重婚罪;其次,女方是否与第三者有同居生活的婚姻事实。如果说女方在婚内与丈夫之外的第三者有了同居,共同生活的事实,并且已经构成了名义上的夫妻的话,也是构成重婚罪的;最后,如果不构成以上的婚姻事实的话,女方的这个行为不会构成重婚,也就不算犯罪。
一、是否有登记婚姻事实。如果说女方在婚内与第三者进行了登记结婚,并且有了孩子的话,女方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这样的话,女方在婚内和丈夫之外的人生孩子六构成了犯罪行为。
二、是否有婚姻生活事实。如果说女方在婚内与丈夫之外的第三者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却共同生活,有了事实上的婚姻。也会被认定为重婚。这样的话也是犯罪行为。
三、不构成婚姻事实。如果说女方在婚内并没有以上的行为的话,那么就不会被认定为重婚。这样的话,女方也就没有构成重婚罪。只不过是违反了公序良俗,属于不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