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教师与学生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教师与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关系问题,则一直是教育学一个主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何处理师生在教育中的关系,教育史上存在多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和实践模式,其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观点模式主要是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育模式。这种以
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所倡导的教育模式,片面强调教师的权威性,忽视学生的主动性,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和创造精神,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益显现其落后性。
第二种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模式。这种以
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所倡导的教育模式,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片面强调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削弱教师的启发引导作用,忽视人类长期积累与总结的间接经验的学习,往往使学生的学习陷入一种自发性、盲目性的探索过程,同样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第三种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观点。这是我国现行许多教育学教科书的主流观点。这种“主体——主导论”的出发点,是既充分发挥学生的
主观能动性,同时又充分发挥教师的启发引导作用。良好的愿望本无可厚非。然而,由于“主体”与“主导”概念内涵的重叠性,理论上的观点模式实施于教育过程时,往往会出现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甚至会出现一种倾向抑制另一种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