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防雷规范对于一类建筑引下线要求是不少于2跟,而二类和三类要求的都是不少于10根,怎么理解。

如题所述

关于二类、三类建筑物引下线不少于10根是因为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要求,而且并不是说必须要设置10根以上引下线,也可以在引下线不足10根情况下对引下线3米范围内铺设沥青层或厚砾石层或设置围栏或警告牌均可。具体参考GB50057-2010的4.5.6条款。

至于一类建筑没有这个要求个人因为一类建筑周围人员相对较少,且采取的往往是独立避雷设施,独立避雷设施周围少有人在雷雨天气靠近,所以对跨步电压和接触电压的防护要求就不那么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8
最新发表的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没有版主说的情况,第二和第三类建筑的防雷措施,对引下线数量的规定仍然是不少于2根。
第一类建筑: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12m;
第二类建筑: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18m;
第三类建筑: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25m;追问

谢谢,但是第一类他说的是引下线可以是利用柱内的钢筋,其他两类的不少于两根都指的是专设饮下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08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