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7-03
为贯彻执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国家发展战略政策,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2008年4月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成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绿标办)负责具体工作,已评出15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其中公共建筑10项,住宅建筑5项;获得三星级标识的项目7项;获得二星级标识的项目3项;获得一星级标识的项目5项。这些建筑的建筑节能率、住区绿地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可再循环建筑材料用量等绿色建筑评价指标,都严格达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应要求,对减少建筑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作出了确实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