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8月1日入职私人企业*******有限公司,至2012年5月31日,公司找原因要我辞职,没有劳动合同,我申请仲裁,今天开庭了,公司说我拒签合同,上班工作不认真,经常犯错,迟到,还有工资是850块钱,还好我准备了证据,要不然就悲剧了,仲裁员要我们调解,并赔偿6000元,我不调解就赔偿18600元啊,我不想调解,不是多少钱的问题,这公司实在是******,仲裁员问我为什么不同意调解,我怎么说啊?我要怎么办呢?大家帮我下
劳动争议仲裁员需当事人调解,当事人不想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参考资料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还有一个问题,麻烦一下
公司说我拒签合同,有人证,没有书面证明,能成立吗?
公司又把我的工资分解了,基本工资850,加上补贴1150,实际2300是基本工资没补贴,那双倍工资不是要算850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