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有无权利对两家宅基地纠纷进行确权,需要什么依据,如何行文

如题所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故镇政府无权对宅基地纠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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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3
乡镇政府没有这个权利,只有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才有土地确权的权利,要依据土地法,土地管理办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用行文,发给你土地使用证你就有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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