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明确规定,在试用期间辞职是要提前三天知会公司的。正式员工是提前一个月。你们公司还比较好了,只要你提前三天,有些公司非得要你提前一个月通知人力资源部。 (楼下那位太强大了,直接将劳动法粘贴出来了。我就再补充一条吧,只要你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具体来说是你的主管,不管公司是否批准你辞职,你都可以随时走人并有要求公司给予你应得的工资的权利,但是若你不提前跟公司打招呼的话,那就算你离职,过错在你,工资会扣发一部分。这个是为了保障公司权利而设置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说是对劳工一种义务的规定。现实中很多的情况,尤其是在生产部门,要辞职的话,很多公司蛮横的要求你提前一个月告之,即便是在试用期。所以说,你的公司还可以啦。)以上所言本人绝不是粘贴复制,而是根据专业知识以及实践经验所答!楼主对于答案的正确性大可放心(可以劳动法以及相关案例验证本人的言论)!若还有相关问题,楼主可追问。。。。
参考资料:《劳动法》、《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