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在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我现在不想干了想走,公司说要提前三天知会公司,我能马上走吗!

如题所述

劳动法明确规定,在试用期间辞职是要提前三天知会公司的。正式员工是提前一个月。你们公司还比较好了,只要你提前三天,有些公司非得要你提前一个月通知人力资源部。 (楼下那位太强大了,直接将劳动法粘贴出来了。我就再补充一条吧,只要你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具体来说是你的主管,不管公司是否批准你辞职,你都可以随时走人并有要求公司给予你应得的工资的权利,但是若你不提前跟公司打招呼的话,那就算你离职,过错在你,工资会扣发一部分。这个是为了保障公司权利而设置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说是对劳工一种义务的规定。现实中很多的情况,尤其是在生产部门,要辞职的话,很多公司蛮横的要求你提前一个月告之,即便是在试用期。所以说,你的公司还可以啦。)以上所言本人绝不是粘贴复制,而是根据专业知识以及实践经验所答!楼主对于答案的正确性大可放心(可以劳动法以及相关案例验证本人的言论)!若还有相关问题,楼主可追问。。。。

参考资料:《劳动法》、《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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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4-12
不用提前三天通知公司,随时可以终结劳动关系,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4-12
不能,否则你会扣工资的,最好告诉公司的人事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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