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职位有哪些

如题所述

检察官实行下列职位编制等级:

1、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至二级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一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一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

3、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二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

4、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三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

检察官职责简述

1、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3、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4、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察官对其职权范围内就案件作出的决定负责。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将部分职权委托检察官行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法律文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