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我是去年9月上的生育险,今年1月有宝宝了,预产期是十月底,请问,这种情况生育险给报吗?怎么申报?会给报什么?要什么资料?谢谢回答。

  一、首先可以办理产前检查登记表,如果你是企业职工,你可以让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员来为你办理《产前检查登记表》需要的材料有(要求怀孕4个月内办理,且产前检查和生产为同一家医院),你的产前检查费在你所生产的医院就可以报销了,具体的报销方式和报销时间由医院方决定(注意:妥善保管产前检查登记表和产妇登记表,且一定要在生产时将产前检查登记表和产妇登记表交给医院,丢失不补)
  需要的材料有:单位介绍信(注明定点医院、预产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B超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选择在异地生育的无需办理《产前检查登记表》。
  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包括:市第一医院、妇幼医院、海港医院、北戴河人民医院、山海关人民医院 、港口医院、耀华医院、秦皇岛市工人医院(原铁路医院)、开发区医院、军工医院、秦皇岛市骨科医院、山桥医院、友谊医院、秦皇岛市海港区生殖健康保健医院、二八一医院、中医院、福爱医院。
  在本市区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必须在定点医院就医,否则不给予报销!

  二、办理过《产前检查登记表》在办理《产妇登记表》时所需材料:(产前一个月内办理)产前检查登记表(可以是复印件)和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没有办理过《产前检查登记表》在办理《产妇登记表》时所需材料(产前一个月内办理):单位介绍信(注明定点医院、预产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择异地生育的需提供一份本人手写申请。
  三、报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产后六个月办理)
  产妇登记表(第一联)、医院诊断证明书、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收费收据。(如没有办理《产前检查登记表》的,需提供产前检查门诊收费收据)

  相关的政策文件可以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以上回答节选自《参保生育人员登记、结算所需材料》,若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秦皇岛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03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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