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至1901年,帝国主义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多少个不平等条约?

请将各不平等条约的名称及签订时间分别列出。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 英国
主要内容
1.割香港岛给英国
2.赔款2100万银元
3.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4.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要与英方商定
影响
1.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端
2.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
转化为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
3.外国资本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最主要的矛盾
4.中国人民从此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5.中国进入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4年 英国
主要内容
从中攫取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权

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1844年 美国和法国
主要内容
取得更多的侵略权益

天津条约 1858年夏 俄美英法
主要内容
1.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增开沿海沿江是10处商口岸
3.外国军舰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通航
4.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5.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经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常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4.对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天津条与北京条约的共同影响
清政府开始被列强控制,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北京条约 1860年 俄国
至19世纪80年代 ,侵占中国东北和西北150多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马关条约 1895年4月 日本
主要内容
1.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华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影响
1.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再一步遭受受严重损失
2.此后帝国主义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3.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向列强进行政治大借款
4.新通商口案的开辟使外国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内地
5.允许日本在华投资办厂,拓展了其对华资本输出的途径,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6.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辛丑条约 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奥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
2.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做抵押,中国的税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国控制
3.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届内不许中国人居住,各地驻兵保护
4.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曾与列强“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和参加反帝性质的各种组织
6.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响
这样的使馆界成为列强在中国都城的占领地
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镇压人民的工具
列强可通过外交途径加强对清政府的控制 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追问

诚问在1840年至1901年的62年里,帝国主义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多少个不平等条约?请将各不平等条约的名称及签订时间分别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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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0
  解答:
  (一)1840 年至1901 年 8 月,帝国主义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了306 个不平等条约
  (二)“请将各不平等条约的名称及签订时间分别列出”的请求,由于篇幅很长、字数很多,故难以在此实现。但是,现能够推荐《中外旧约章汇编》一书,可供仔细查阅。
  (三)《中外旧约章汇编》一书简介如下。
  王铁崖主编,三联书店1957~1962年出版,全书共三册(第一册,1957年出版,计1046页;第二册,1959年出版,计1524页;第三册,1962年出版,计1696页)。
  本书是一部较完整的汇集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历届政府同22个外国政府所签订的各类条约、协定,以及与代表外国政府的企业(公司)或组织所签订的各类章程、合同、凭照等。所收录约章,均按签订的时间先后顺序编排。每一约章除原文外,还附有注释,注明了该约章的出处、文字及约章的名称、交换批准的日期等方面情况。为便于检索利用,书前有按签约时间顺序排列的目录,书末附有约章分周表。
  列入该书约章目录的,共计1182 个,其中除最初 7 个订于17、18 世纪外,其余均为1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所签订。第一册收录,1689 年至1901年 8 月所签订的各种约章 313 个;第二册收录,1901年 9 月至1919 年 6 月所订各种约章 422 条;第三册收录,1919 年 7 月至1949 年 8 月所订各种约章 447 条。
  (四)何为“不平等条约”?
  “不平等条约”的标准:条约内容侵犯了、损害了我国主权和国家民族的具体权益。
  “不平等条约制度”是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提出来的,也就是把不平等条约作为一个体系来研究。之所以称“制度”,包括二层含义:①这些条约所提供的法规和各项权利,使列强在华特权得到了保护;②它打破了“天朝体制”,通过它,列强在中国建立了皇权之外的“准统治权”。不平等条约制度形成于19世纪40—60年代,第一次鸦片战争是开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真正形成。第一次鸦片战争签定了一批不平等条约,确定了后来整个条约制度的基本内容:割地、赔款、通商、关税协定、领事裁判权、租地造屋、五口通商地传教等,这些内容为后来的种种延伸准备了前提。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通过《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签定,列强的特权得到扩大,并增加的新的特权:外人管理中国海关权、内河航运权、鸦片贸易权、苦力贸易权、内地传教等。不平等条约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内地、北方,实现了马戛尔尼来华时提出的要求,意味着列强消除了对华进行殖民侵略的障碍,中国则被全面地置于条约制度的约束范围之内。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28
只记得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等很多!!!追问

诚问在1840年至1901年的62年里,帝国主义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多少个不平等条约?请将各不平等条约的名称及签订时间分别列出。

第3个回答  2012-03-28
好象280条吧追问

请将各不平等条约的名称及签订时间列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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